关于及时报送工程项目结算审计资料的通知
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快国拨资金使用进度,提高国拨资金使用效率,加强工程项目审计监督与管理,维护学校权益,请相关单位对使用国拨资金、已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的(基建、修缮)工程项目,按项目管理审计要求认真准备并及时报送结算审计资料,以便审计处组织安排审计。
学校自有资金安排、已竣工的工程项目,亦请按照相关要求,及时准备工程决算送审资料。感谢对审计工作的支持。
审计处
2017年10月31日
关于及时报送工程项目结算审计资料的通知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