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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文件中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包括哪些内容?

发布时间: 2013-06-14      访问次数: 3255
   根据《采购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 
  (一)采购项目类别、名称;
  (二)采购项目预算、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;
  (三)采购方式,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,应当载明原因;
  (四)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;
 
  (五)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;
  (六)废标的原因;
  (七)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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