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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 2021-11-24      访问次数: 22

  

   审计处内设3个科室,包括综合科、财务与管理审计科、工程审计科。

  

(一)综合科

     

   1.负责对接各部门及处内行政工作。做好人事、财务、资产、安全、保密、印章、信息化建设等日常综合事务管理。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、公文管理、信息报送、审计业务咨询等运行保障。负责制定及修订内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,定期评估和优化。

   2. 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。负责中介机构的考核评价、委外合同业务审查及管理。

   3. 负责对中外合作办学、异地研究院完成学校规定职责和遵循制度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指导。

   4. 负责对学校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绩效审计。

   5. 做好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协调上级审计部门和独立审计机构对学校的审计工作。

  

(二)财务与管理审计科

  

   1. 负责财务与管理审计工作计划、分析、总结等。负责业务档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归档工作。负责制定或修订财务与管理审计规章制度、工作规范化流程。负责提供财务与管理审计相关指导及咨询服务。

 2. 负责学校财政财务收支预算和运营管理审计,对校内重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。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审签或审计。负责对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。

 3. 负责对学校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。

 4. 负责对资产经营公司审计及其所属全资重要企业进行审计,对资产经营公司内部审计进行监督指导。

 5. 负责督促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跟踪检查;协助学校督促上级或外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,加强审计结果运用。


(三)工程审计科

    

   1.文件的归档工作。负责制定或修订工程审计规章制度和规范化流程建设。

 2.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规划、投资、实施等全过程的审计监督。

 3. 负责对各类工程结算审计结果的复核。

 4. 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风险进行识别、评估和管理,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价,提出改进建议。

 5. 负责外审项目的委托、组织管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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